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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15-11-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多氟多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就多氟多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22,15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1,24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70,122.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90,379,869.40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到账,其
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
大华验字(2015)001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焦作新能源”)。2015 年 11 月 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募集资金净额对焦作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将全
部募集资金存放于焦作新能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焦作新能源、保
荐机构已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1          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60,125.00
                           合计                                               60,125.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资额为 4,161.08 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为 4,161.0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11 月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23 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号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3 亿 Ah 能量
 1     型动力锂离子电池     60,125.00     59,037.99            4,161.08        4,161.08
             组项目
          合计              60,125.00     59,037.99            4,161.08        4,161.08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5 年 11 月 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 003849 号),认
为:多氟多编制的截止 2015 年 11 月 23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多氟多截止 2015 年 11 月 23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多氟多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军勇                                牛柯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