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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6-04-09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6-026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世江先
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1、控股股东名称:李世江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102,78
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7%。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李世江先生
    2、减持原因:投资需求
    3、拟减持数量: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40,000 股,即:
占公司总股本 251,242,155 股的 0.1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股票的来源:根据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5-081),李世江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通过山西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票。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6、减持期限: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告发布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李世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承诺自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世江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李世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李世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
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李世江先生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
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世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