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关于获得国开发展基金专项资金的公告2016-04-18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6-03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国开发展基金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多氟多(焦作)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近期获得国开发展基金专项资金
支持,情况如下:
为支持企业经济建设,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对本
公司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拨付专项资金 2 亿元,对新能源
公司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及配套项目拨付专项资金 0.6 亿元,并
分别与相关资金承接单位签署了合同书。
一、国开基金拨付 2 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本公司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成及配套项目情况
2015 年 12 月 29 日,国开基金与焦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
2016 年 3 月 21 日,焦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焦作市中财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投资合同,2016 年 4 月 15 日,焦作市中财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投资合同,
焦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焦作市中财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直接承接和间接
承接的方式,完成国开基金向本公司投资 2 亿元,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
力总成及配套项目建设。
(一) 项目概况
根据市场对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本公司计划建设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通过本项目建设,形成以 30 万套/年新
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为核心的材料、设备、售后、研发为一体的新能源动力总成产
业园,促进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其中: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 10 GWh,年产电
机、电控各 30 万台。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54 个月,分期建设,部分建设内容相继
并行开展。
(二)合同各方情况
投资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用生
资金直接承接方:焦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建设东路 88 号财政局大门东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方国友
资金间接承接方:焦作市中财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中站区财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郜延武
资金使用方: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2、项目属性:制造业
3、项目地点:焦作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
4、项目用途及规模:采用自主研发的锂离子动力电池设计并制作成纯电动汽
车能量包,通过指挥匹配最佳的动力组合方案,配合以智能的电池管理系统,生
产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在焦作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进行建设,新建标准化
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挤压式涂布机、高速裁片机、自动注液机、自动
分选机等专用设备。形成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生产能力。
5、国开基金以人民币 2 亿元为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投资。
6、投资期限 10 年,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止。
7、国开基金按照项目投资额向本公司收取 1.2%/年的固定投资收益。
8、国开基金及项目承接方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不承担投资、经营等风险。
9、投资回收期:
序号 返还日期 返还金额(万元)
1 2018 年 12 月 19 日 4000
2 2021 年 10 月 12 日 6000
3 2024 年 10 月 13 日 6000
4 2025 年 12 月 18 日 4000
(四)本公司分别为投资方国开基金和资金承接方焦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和焦作市中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按时还款履约保证。
二、国开基金拨付 0.6 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公司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
锂离子电池组及配套项目情况
2016 年 3 月 16 日,国开基金与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
2016 年 4 月 5 日,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新能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中原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资金承接方式,完成国开基金向新能源公司投资 0.6 亿
元,用于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及配套项目建设。同时,中原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向该项目配套投资 0.4 亿元。
(一)项目概况
为了落实国家及河南省产业政策需要,适应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趋势,实现
环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满足市场对高安全、环保、长寿命、大容量电池的迫
切需求,新能源公司进行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及配套项目建设。
建设期预计为 24 个月,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3 亿 Ah 锂离子电池
组及配套生产能力。
(二)合同各方情况
投资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用生
资金承接方: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航空港四港联动大道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郭鸿勋
配套投资方: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才高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郭鸿勋
资金使用方: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新能源公司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及配套项目
2、项目属性:制造业
3、项目地点:焦作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
4、项目用途及规模:新建生产厂房、生产技术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并配套
建设道路、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附属工程,形成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及配套生产能力。
5、国开基金以人民币 0.6 亿元,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0.4 亿元向
新能源公司增资,增资后新能源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
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 7 87.5
2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6 0.6 7.5
3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4 0.4 5
合 计 8 8 100.00
注:2015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13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 0.2 亿对新能源公司进行
增资。新能源公司将根据增资情况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所有增资完成后,新能源
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到 8.2 亿元。
6、投资期限:国开基金投资期不大于 10 年,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期 6
个月。
7、国开基金按照投资额向新能源公司收取 1.2%/年的固定投资收益,中原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另行商定。
8、投资后管理:本次投资完成后,国开基金及资金承接方、配套投资方不向
新能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新能源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涉及以下重大事件时应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及以上决议通过,其他事
项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及以上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与本次投资方相关内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
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2)新能源公司设立新公司。
(3)对外举借或出借单独或合计超过新能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的负债或资产。
(4)在新能源公司财产或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单
独或合计超过新能源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40%。
(5)可能对本次投资方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四)本公司分别为资金承接方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配套投资方中
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股权回购承诺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新能源公司获得国开基金专项资金支持,有利于缓解企业项目建设
资金压力,为降低资金成本、拓展融资渠道、推进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风险提示
项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以
下投资风险:
(1)技术风险
新能源技术的不断涌现会对传统的技术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在现阶段燃料电
池、氢能源、超级电容器、锂空电池、锂硫电池等技术都在不断进步,成本也在
不断下降。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有可能被其他的技术所取代。
(2)市场风险
长期以来,新能源汽车难以普及的核心因素在于新能源动力等产业瓶颈,尤其
国内充电设施更是制约新能源发展的最大障碍,动力电池的技术进步以及充电设
施的进一步完善是影响推广电动汽车发展的核心所在。
目前,在中国的锂离子电池设备市场上,国外企业还具备较强的竞争力,项目
在扩产之后,企业面临着较大的市场规模提升压力,如何在以最快的速度把产品
推向市场方面,存在风险。
(3)生产风险
在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包括生产不能保证销售、生产成本高、产品质量达不
到标准和生产安全得不到保证等。
(4)财务风险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因为销售的问题,造成货款回笼不及时,或形成呆账、
坏账和死账等均会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5)管理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从而对公司在人力资源、质量
控制、组织管理模式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6)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员工的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这将给项目的实施带来技术泄
密、影响开发进度等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投资合同》
2、《新能源公司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