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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7-01-2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多氟
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氟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多氟多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查阅了多氟多《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与相关管理人员沟通日常关联交易
的详细内容及对公司业务情况的影响,并且审阅了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所涉
及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关联交易协议等,对该等事
项进行了核查。

    二、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 2016 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淼雨饮
品”)、焦作市绿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升源”)、河南皇马车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皇马车辆”)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10,079,894.67 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670065727G

    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10 万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范围: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它饮料类)生产及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饮料,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
农产品的加工与收购,机器设备租赁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李世江先生为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焦作市绿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410892026907747

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

成立日期:2011 年 09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李世江先生为焦作市绿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37919460026

    法定代表人:彭召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

    成立日期:2006 年 0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环保型全自动散装货物专用汽车、普通半挂车、干燥设备及配件
的生产、销售;仓储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李世江先生为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元)

                     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采购商品             4,251,133.00
                     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   焦作市绿升源再生资
                                          废旧物资回收             828,761.67
务                   源有限公司
                     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
向关联人提供借款                            提供贷款             5,000,000.00
                     司

         合计                                                   10,079,894.67


      公司 2016 年度向淼雨饮品采购的商品为果醋等食品饮料。绿升源向公司进
行了废旧物资回收采购。2016 年 11 月 10 日,皇马车辆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
市中站区富多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 500 万元,期限 6 个月。2016 年 12 月 19
日,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世江先生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投资并购皇马车辆,成为其控股股东。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贷款款项已收回。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
参考现行市价或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比率,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结果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世江先生、侯红军先生、李云峰先生、李凌云女士及
韩世军先生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
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
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
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货款(贷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
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多氟多 201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
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牛柯                陈军勇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