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05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
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投资设立氟化盐合资公司
我们认为:投资设立氟化盐合资公司是为了强化公司主营氟化盐产品业务,
提升氟化盐产品的竞争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因此
我们同意以自有资金设立氟化盐合资公司。
2、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
我们认为:设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
链,有利于公司的产业链的协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
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
3、关于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并收购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我们认为: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并收购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协同效应,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并收购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
独立董事:罗斌元 黄国宝 李颖江
2017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