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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的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055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认购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能力和资源,为未
来利润成长储蓄动能。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多氟
多”)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由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信中利”)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有限合伙制基金-湖北长江智信新能源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智信”)份额。该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
车产业链及智能出行行业上中下游细分行业的优秀企业,基金目标规模为 6-8 亿
人民币,公司认购出资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均为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已经根据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135 室
    4、法定代表人:汪超涌
    5、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28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7698308N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34397409E
     10、主要投资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及智能出行行业上中下游细分行业
的优秀企业。
     11、北京信中利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12、关联关系:北京信中利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北京信中利也未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 基金具体情况
     1、基金名称:湖北长江智信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 6-8 亿人民币。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北京信中利
     5、基金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6、存续期限:3+1+1 年,普通合伙人在第 3 年底可选择顺延存续期 1 年,
一共可顺延 2 次。
     7、认购关闭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
     8、会计核算方式: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9、投资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及智能出行行业上、中、下游细分行业的
优秀企业。
     10、基金收益分配:采取项目退出即分配原则,所有项目退出后可变现收
入扣除投资成本后,在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 2:8 分成。
     11、公司认购方式及金额: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购 3000 万元人民币。
     四、基金管理模式
     1、决策委员会设立情况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审议机构。投资决策委员
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成员由基金合伙人会议推荐,基金管理人决定。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基金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拟定如下:刘朝晨(基金主管合伙人)、汪潮涌、徐朝
(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与多氟多无关联关系)。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投资退出决策
进行最终审议;对运用基金资产进行的投资、收购、出售、转让等事项做出决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机制:审议关联事项时被认定为关联
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必须回避;关联事项须获得全体非关联委员的同意方可
通过;关联事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前必须先满足国家委托的管理机构的合规性
要求。
    2、管理费:3 年投资期,每年 2%;2 年延长期,每年 1%。
    3、由基金承担的费用范围
    基金托管费、管理费、合伙企业的法律、会计和审计、税务、评估及其他
第三方顾问费用、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合伙企业为维持合法存续而发生的登记、备案、年检等工商、审计、税务相关的
费用、合伙企业清算、解散相关的费用。

    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并按照 8%的年化
复利优先向投资人分配,以实现全部投资人出资的保值。然后以在满足有限合伙
人投资保值的基础之上,对普通合伙人进行激励,即:将对投资人的优先分配后
的剩余部分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
配部分的比例为 1:4。在这个分配基础上剩余未分配部分,按照普通合伙人分配
20%,全部投资人分配 80%的比例进行最后一轮分配。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与基金认购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
员不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通过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购长江智信基金份额,在保证主营业务发
展的前提下,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更有效的支持,
将有助于公司分享新经济红利,为公司未来利润成长储蓄强大的动能,为公司持
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八、风险提示
       由于基金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
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
    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
    3、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
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
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长江智信基金的设立后的管理、
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
险。
        九、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认购投资基金,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属于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
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公司本次认购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
募集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