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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2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21 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公司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的投资
进度进行调整,相关事项如下:
       一、2015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4 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多氟多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22,15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9.88 元。截
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01,24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870,12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590,379,869.40 元。截止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
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
华验字[2015]001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60,125             60,125
                        合计                             60,125             60,125
       二、201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的累
计投资金额为 33,404.05 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
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161.08 万元,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242.97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投资进度慢于预期。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        可使用状态日
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2017.12.31             2018.6.30
    四、本次调整的原因
    “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在早期规划时,考虑到价格经
济性等原因,原计划采购的国产设备较多,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锂电池市场需求
和行业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客户对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快速提高,公司
分析和评估了未来的政策导向、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更迭速度等情况,基于审慎
投资原则,决定将原计划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改为与市场需求工艺匹配度更高、
性能更稳定的进口设备。但是,由于进口设备选型、采购到货和安装调试的周期
较长,导致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
来看,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
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投资情
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的完成时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
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本次调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延期表示同意。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进度的延期没有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及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
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表示同意。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及公司发展的
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保荐机
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