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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2017-11-28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24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730,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627,7
00,387 股的 2.98%;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760 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6、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多氟多”)根据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近日完成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
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相应报告。
   2、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
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 年 11 月 10 日
       2、授予价格:12.23 元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计划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730,000 股,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76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
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告日公司股
                                        股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薛旭金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30                1.60%               0.05%

  2       谷正彦            副总经理                20                1.07%               0.03%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823               97.33%              2.90%
人员及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758 人)

                    合计                           1873              100.00%              2.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5、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
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票解除限售安排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拟在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
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
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017-2019 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2016年公司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7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40%。
                       以2014-2016年公司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8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60%。
                       以2014-2016年公司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9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于8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19 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标
                       以 2014-2016 年公司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8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60%。
                       以 2014-2016 年公司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9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8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待改进(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核得分           90分(含)以   80(含)-90   70(含)-80   70分(含)以
                                     上           (不含)分   (不含)分        下

       个人层面系数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
00081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11 月 10 日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的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原文摘要如下:
    多氟多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7,700,387.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627,700,387.00 元。根据多氟多公司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和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 会议决议的规
定,多氟多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76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8,73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2.23 元,多氟多公司增
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8,730,000.00 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646,
430,387.00 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止,多氟多公司己收到 760 名激励对象缴纳
的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8,73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千捌百柒拾叁
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多氟多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7,700,387.00
元,实收资本( 股本)为人民币 627,700,387.00 元,己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31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6,430,387.00 元,累计实收
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646,430,387.00 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 目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90,323,652        14.39%      18,730,000   109,053,652       16.87
    股/非流通
    高管锁定股          84,106,152        13.40                     84,106,152       13.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6,217,500          0.99       18,730,000    24,947,500        3.86
二、无限售条件流
                   537,376,735     85.61                537,376,735   83.13
      通股
     总股本        627,700,387     100     18,730,000   646,430,387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
的说明
    本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 760 人,
授予的股票总数为 18,730,000 股,占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2.98%。
    七、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646,430,387 股摊薄计算 2016 年度每股收益
为 0.74 元/股。
    九、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
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及反担保。
    十、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27,700,387 股增至 646,430,387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李世江持有公司 87,481,9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94%,本次授予完成后,李世江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 13.53%。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