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3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将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调整和新增 2017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事先发表
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
对《关于调整和新增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发生的业务经营往来进行审议。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调整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
李颖江 罗斌元 黄国宝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