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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8-034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2、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16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17,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618%;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 2015 年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
事宜已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激励计划>及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
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二)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6 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激励计划》
及相关材料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多氟多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60,000 股,授予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28 日,授
予价格为 9.69 元/股,授予对象为 222 名,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
    (六)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222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
为 3,424,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628%。在办理解锁手续前,因公司实施
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15 股,上述解锁数量调整为 8,56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628%。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七)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
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本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原激励对象邢金勇、
程安宇、郭汾、张军、王军离职,靳麦来死亡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二期、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八)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九)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
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6,217,5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
      (十)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
励计划》设定的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锁条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二     会予以行政处罚;
                                                          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的情形。
                                                          2017 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3,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735,845,526.36 元,比 2012
            以 2012-2014 年营业收入平均数为基数,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平均数增
 三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以 2012-2014   长 118.22%;归属于上市公司
        年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增长    净利润为 256,511,976.46
        率不低于 150%。                                   元,比 2012-2014 年净利润平
                                                          均数增长了 1128.62%。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目标                              2017 年度,216 名股权激励对
 四     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前一个会计年    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解锁
        度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                          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董事会将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期满后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第三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6 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等有关规
定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即及格及以上,且符合
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 216 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
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的要求,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 216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 《激励计划》 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手续。
    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取得本次解锁现阶段需要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本次解锁条件的各项条件已经成就;尚待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