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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8-048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2、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16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17,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618%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 2015 年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
宜已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激励计划>及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
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二)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6 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激励计划》
及相关材料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多氟多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60,000 股,授予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28 日,授
予价格为 9.69 元/股,授予对象为 222 名,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
    (六)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222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
为 3,424,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628%。在办理解锁手续前,因公司实施
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15 股,上述解锁数量调整为 8,56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628%。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七)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
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本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原激励对象邢金勇、
程安宇、郭汾、张军、王军离职,靳麦来死亡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二期、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八)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九)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
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6,217,5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
      (十)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
励计划》设定的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锁条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二      会予以行政处罚;
                                                           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的情形。
                                                           2017 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3,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735,845,526.36 元,比 2012
             以 2012-2014 年营业收入平均数为基数,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平均数增
 三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以 2012-2014   长 118.22%;归属于上市公司
         年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增长    净利润为 256,511,976.46
         率不低于 150%。                                   元,比 2012-2014 年净利润平
                                                           均数增长了 1128.62%。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目标                              2017 年度,216 名股权激励对
 四      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前一个会计年    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解锁
         度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                          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董事会将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期满后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6,217,50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618% 。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6 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如下:
                                                                 剩余未解锁的限
                                 现持有限制性股   本期可解锁数
 姓名              职位                                          限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股)       量(股)
                                                                     (股)
侯红军       董事、总经理           225,000         225,000            0

李凌云             董事             225,000         225,000            0

李云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25,000         225,000            0

韩世军      董事、副总经理           75,000          75,000            0

 陈岩              董事              75,000          75,000            0

杨华春         副总经理              75,000          75,000            0

程立静         副总经理             150,000         150,000            0

陈相举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0,000         150,000            0
郝建堂         副总经理             150,000         150,000            0
谷正彦         副总经理             150,000         150,000            0

            小计                   1,500,000       1,500,000           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4,717,500       4,717,500           0
        等(206 人)
            合计                   6,217,500       6,217,500           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侯红军、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陈岩、杨华
春、程立静、陈相举、郝建堂、谷正彦)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
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第三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6 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等有关规
定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即及格及以上,且符合
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期解锁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 216 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
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的要求,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对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期解锁的
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16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手续。

    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取得本次解锁现阶段需要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本次解锁条件的各项条件已经成就;尚待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锁事宜。
    八、其他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期解锁与已披露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不存在差异。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