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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18-08-0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6 号)核准,多氟多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发行人”)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认为多氟多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o-Fluoride Chemicals Co., Ltd
注册资本                 646,430,387 元
法定代表人               李世江
公司设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多氟多
股票代码                 002407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办公地址                 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互联网网址               http://www.dfdchem.com
电子邮箱                 dfdzqb@163.com



                                          1
                           无机盐、无机酸、助剂、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生产;LED 节能
                           产品的生产;电子数码产品,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技术开发
                           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服务;路灯安装工程;以数字
经营范围
                           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
                           生产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3-31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合计                      734,448.16         703,604.40     525,836.86     382,527.14
负债合计                      403,158.52         383,773.74     238,074.06     147,502.67
股东权益合计                  331,289.64         319,830.67     287,762.80     235,024.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91,063.41         282,119.62     260,881.30     207,556.0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86,175.33         376,809.43     287,083.99     219,678.30
营业总成本                     74,060.52         347,985.33     225,034.42     216,559.44
营业利润                       11,762.71          33,432.48      54,998.04       3,426.73
利润总额                       11,738.66          35,202.98      56,496.21       4,584.75
净利润                         10,104.31          30,089.55      47,545.55       3,159.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608.29          25,651.20      47,776.48       3,91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
                                7,672.57          20,023.10      52,634.12       2,563.5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839.52           2,795.48       6,107.45       7,769.42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1,089.80          -69,314.62     -38,842.51     -17,645.71
额

                                            2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3,211.64           79,300.52      64,045.99      43,449.17
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76.07             -112.10         304.74        453.89
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06.25           12,669.28      31,615.67      34,026.78


    2、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3-31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倍)                    1.12                 1.21           1.86           1.33
速动比率(倍)                    0.80                 0.88           1.46           0.9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72%               50.62%         40.04%         37.13%
每股净资产(元)                  4.50                 4.36           4.15           8.26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08%               24.08%         41.46%         17.93%
销售净利率                     11.73%                7.99%         16.56%          1.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4                 4.47           5.53           5.50
存货周转率(次)                  0.59                 3.83           3.37           4.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15                0.04           0.10           0.31
金流量净额(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                9.56%         20.84%          2.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41           0.76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41           0.76           0.17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发行价格:12.54 元/股

    5、发行股数:56,220,094 股

    6、募集资金总额:704,999,978.76 元

    7、募集资金净额:698,487,758.67 元
                                            3
     8、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及锁定期情况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334,928   254,999,997.12          36
 2      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61,722   149,999,993.88          12
 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61,722   149,999,993.88          12
 4      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1,961,722   149,999,993.88          12
                   合计                             56,220,094   704,999,978.76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增加 56,220,094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452,240               16.00       159,672,334             22.72
无限售条件股份        542,978,147               84.00       542,978,147             77.28
       合计           646,430,387              100.00       702,650,48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
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融
资;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4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
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
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本次发
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63 号)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
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安排


                                    5
(一)持续督导事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
项                  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
执行并完善防止大
                    行人资源的制度;
股东、其他关联方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持续
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
执行并完善防止高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管人员利用职务之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
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情形等
执行并完善保障关    工作规则;
联交易公允性和合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本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本机构
规性的制度,并对    将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意见。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3、督导发行人严格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4、督导发行人履行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的义务,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露义务;
及向中国证监会、    2、督导发行人在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立即书面通知本机构,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并将相关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及报送证监会、交易所的其他文件送本
其他文件            机构查阅。
                    1、本机构将定期派人了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
                    2、在项目完成后,本机构将及时核查发行人项目达产情况、是否达到
5、持续关注发行人
                    预期效果,并与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披露信息进行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
                    照,如发生差异,将敦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向有关部门报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告;
承诺事项
                    3、如发行人欲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本机构将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应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及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情况,
6、持续关注发行人
                    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规范对外担保的制度;
为他方提供担保等
                    2、要求发行人在对外提供担保前,提前告知本机构,本机构根据情况
事项,并发表意见
                    发表书面意见。
                    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
(二)保荐协议对
                    2、关注发行人的委托理财事项,并对其合规性和安全性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的权利、
                    3、持续关注发行人股权结构、股东持股变动、股份质押状况以及影响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股价变动的重要情况;发行人人事任免、机构变动等内部管理的重大
的其他主要约定
                    事项。
(三)发行人和其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
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充分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
荐机构履行保荐职
                    关的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的相关约定



                                         6
(四)其他安排     无


       六、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789号7楼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保荐代表人         段虎、杨卫东
项目协办人         张翔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254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光大证券认为:多氟多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多氟多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
合上市条件。光大证券愿意推荐多氟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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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段   虎




                      杨卫东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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