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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8-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多氟
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拟将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4 号)核准,2015 年 10 月 16 日,多氟多向特
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22,155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
民币 29.88 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601,249,991.4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10,870,12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590,379,869.4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2015]001025 号)。该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多氟多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新能源”)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
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6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5,540,077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 56,220,094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54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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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4,999,978.7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512,220.09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487,758.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6,220,094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35 号)。
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上述募集资金将按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入使用。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自相关议案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在总额 5.6 亿元内,焦
作新能源拟在总额 0.7 亿元内,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及焦作新能源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
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品种,但金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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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该等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财务部对于公司及焦作新能源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1、财务部负责具体的转为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和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程序办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根据谨慎
性原则对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将按照投资计划使用,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3
于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 6.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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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段   虎                 杨卫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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