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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4-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多氟
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并承继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多氟多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4 号)核准,2015 年 10 月 16 日,多氟多向
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22,155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
人民币 29.88 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601,249,991.4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0,870,12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590,379,869.40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华验字
[2015]001025 号”《验资报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
 1      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组离子电池组项目     60,125.00
                                                                限公司
合计                      —                        60,125.00           —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投资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投资计划完成时间
年产 3 亿 Ah 能量型动力组离子电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池组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如下:

    因未来的政策导向、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更迭速度等因素,以及进口设备与
国产设备及市场产品工艺匹配等原因,公司对部分设备及技术工艺作出调整,以
达到设备与工艺匹配度高、技术迭代与产品匹配度高等高指标要求。公司对部分
设备和生产线进行了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导致生产调试和试生产阶段较长,项
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
来看,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
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募投项目进度的延期没有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表示同意。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投资情况,采取审慎的
态度调整项目的完成时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本次调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表示同意。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所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段   虎                    杨卫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