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多氟多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并承继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 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多氟多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6 号文核准,多氟多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5,540,077 股新股。多氟多和主 承销商光大证券根据发行方案和总体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向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 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6,220,09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4,999,978.7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512,220.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487,758.67 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由其出具《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20,094 股 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35 号)。 2、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1 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8 年 8 月 6 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334,928 36 2 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61,722 12 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61,722 12 4 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1,961,722 12 合计 56,220,094 — 4、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46,430,387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702,650,481 股。 5、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 702,650,481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 105,397,572.15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 转增股份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18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除 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02,650,481 股变更为 683,920,481 股。 2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83,920,4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金额 136,784,096.2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转增股份 0 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7 月 5 日。 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83,920,481 股,其中首发后限售 股 56,220,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2%;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土 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非公开发 行限售股 11,961,722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对象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承诺:自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 11,961,722 股新股。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 格履行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 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8 月 6 日(至 2019 年 8 月 6 日满 12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5,885,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 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3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售的股份占 序号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数(股) 股份数(股) 公司总股份 的比例(%) 赣州开发区工 赣州开发区工业投 1 业投资有限公 11,961,722 11,961,722 1.75 资有限公司 司 红 土 创新 基金 - 银 红土创新基金 河 证 券- 深圳 市 创 2 11,961,722 11,961,722 1.75 管理有限公司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北京中证焦桐 北京中证焦桐投资 3 投资基金(有 11,961,722 11,961,722 1.75 基金(有限合伙) 限合伙) 合计 35,885,166 35,885,166 5.25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40,396,711 20.53 -35,885,166 104,511,545 15.28 股/非流通股 1、高管锁定股 84,176,617 12.31 - 84,176,617 12.31 2、首发后限售股 56,220,094 8.22 -35,885,166 20,334,928 2.97 二、无限售条件流 543,523,770 79.47 35,885,166 579,408,936 84.72 通股 三、总股本 683,920,481 100.00 - 683,920,481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4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多氟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段 虎 杨卫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