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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0-098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间将分批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6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5,540,077股新股。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56,220,09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2.54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04,999,978.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487,758.67元。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根据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
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量
 1       年产 10,000 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60,168.18        43,396.98
 2       30 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515,000.00       126,298.40
2.1      其中: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 10GWh 项目         403,517.75       126,298.40
2.2            年产电机、电控各 30 万台项目            111,482.25                -
                        合计                           575,168.18       169,695.38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投入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169,695.38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
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2018年8
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同意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
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投
                      项目名称
号                                                    额         资金          入
1      年产 10,000 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
                                                   60,168.18    43,396.98   33,396.98
       目
2      30 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515,000.00   126,298.40   36,451.80
2.1    其中: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 10GWh 项目      403,517.75   126,298.40   36,451.80
2.2          年产电机、电控各 30 万台项目         111,482.25            -           -
                      合计                        575,168.18   169,695.38   69,848.78

      (二)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8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3974号),截至2018年7月
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4,697.54万元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697.54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0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153.48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20,695.30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人民币3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并承诺: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4、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
    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
资。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公司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投入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在解
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
    公司在审议本事项召开日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
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分批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