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我们独立、客观 的判断,对调整及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调整及新增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及新增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梁丽娟 孙敦圣 李春彦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