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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核查意见2021-04-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于2018年8月
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并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
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截止目前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光大证券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
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0年7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关
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中原证券担任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
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
导工作,因此光大证券对于公司2018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
督导职责由中原证券承接。
    中原证券作为多氟多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对多氟多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8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6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20,094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2.54元。截至2018年7月23日
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04,999,978.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6,512,220.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487,758.67元。
    截止2018年7月2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1         年产 10,000 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2         30 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2.1         其中:年产动力锂离子电池组 10GWh 项目

     2.2               年产电机、电控各 30 万台项目

    二、2018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282.23万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4,697.54
万元;于2018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584.6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及理财收益共计912.80万元。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479.35万元。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     调整后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年产 10,000 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         2020.12.31          2021.6.30

30 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             2020.12.31          2021.6.30

    四、本次调整的原因
    1、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延期原因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客户需求,对产品技术标准和品质进行了改进优
化,同时受2020年国内疫情及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导致项
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2、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受国内外疫情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国外设备调试进度相对比较缓慢,设
备还存在控制精度的偏差。同时,部分国内设备稼动率偏低,设备稳定性需进一
步优化。此外,随着市场发展趋势变化及客户对产品技术标准和性能要求的提升,
公司对部分产品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匹配度重新进行了规划设计,最终导致项目建
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
来看,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
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于2021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
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
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因此,中原证券对多氟多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牛柯                         陈军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