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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采购生产设备系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中宁硅业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
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自愿、公开、诚
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没有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
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中宁硅业增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
    三、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作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为 8,000 万元-15,9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54.5 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此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
案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梁丽娟    孙敦圣   李春彦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