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一七年四月 1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新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安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蒋筱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26,850,105.05 877,223,987.46 877,223,987.46 -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6,072,297.12 232,810,527.85 232,955,879.78 -2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9,404,024.04 232,301,723.90 232,462,622.27 -31.4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8,483,888.96 347,327,329.82 347,531,934.18 -51.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4 0.1856 0.1858 -41.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4 0.1856 0.1858 -41.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 4.40% 4.34% -2.3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8,381,638,486.44 18,061,641,674.27 18,061,641,674.27 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76,795,291.21 8,310,722,994.10 8,310,722,994.10 2.0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其中固定 资产处置 利得 559,607.48 元,固定资产处置损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5,238.10 失 为 274,369.38 元 , 差 额 为 285,238.1 元。 下属子公司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重组损益 5,746,257.44 5,746,257.44 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1,344.52 其 中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3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154,332.98 元,其他营业外支 出 432,988.46 元 , 差 额 为 721,344.52 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 84,566.98 合计 6,668,273.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51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沂必康新医药 产业综合体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98% 581,930,826 581,930,826 质押 457,308,800 有限公司 李宗松 境内自然人 12.62% 193,358,467 172,661,871 质押 169,100,000 周新基 境内自然人 8.91% 136,576,018 120,113,405 质押 126,560,000 北京阳光融汇医 疗健康产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9% 100,997,419 100,997,419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华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6.57% 100,645,966 100,645,966 能保险产品 上海萃竹股权投 资管理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8% 77,869,463 77,869,463 质押 73,205,100 限合伙) 陈耀民 境内自然人 1.65% 25,239,856 25,179,856 质押 25,160,000 陕西北度新材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 24,233,946 24,233,946 质押 24,000,000 4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 20,128,831 20,128,831 集团有限公司 高继业 境内自然人 0.56% 8,550,000 4,77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宗松 20,696,596 人民币普通股 20,696,596 周新基 16,462,613 人民币普通股 16,462,613 杨德新 6,399,969 人民币普通股 6,399,9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 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5,459,444 人民币普通股 5,459,444 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 5,337,348 人民币普通股 5,337,348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 4,525,252 人民币普通股 4,525,252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丰 4,218,679 人民币普通股 4,218,679 进”51 号单一资金信托 王娟 3,867,900 人民币普通股 3,867,9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 3,791,763 人民币普通股 3,791,763 证券投资基金 高继业 3,7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5,000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与股东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2、公司股东陈耀民先生与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萃 说明 竹”)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268,004,216.27元,增长1,786.69%,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付款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134,642,188.17元,增长74.50%,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增 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53,317,780.95元,增长29.61%,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下 属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27,156,612.30元,减少46.63%,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436,956.43元,增长203.73%,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29,844.74元,增长89.41%,主要系报告期内转回减值 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074,608.29元,增长208,527.90%,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取得 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80,883.34元,增长661.78%,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债务重组 收益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1,838.30元,增长58.77%,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处置固定资 产损失所致。 6、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68,258,619.40元,减少29.04%,主要系公司锂电池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同 比减少所致。 7、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75,036.74元,减少64.86%,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利润同比小幅 减少所致。 7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8、本报告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0.0774元,减少41.66%,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减少,股本同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9,164,467.65元,增长46.52%,主要系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6,275,068.99元,增长87.12%,主要系下属 子公司现金支付的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9,048,045.22元,减少51.52%,主要系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现金支付的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074,608.29元,增长208,527.90%,主要系下属子 公司取得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5、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577.67元,主要 系下属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现金所致。 6、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136,799,676.72元,增长191,755.62%,主要 系下属子公司赎回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7、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07,592,208.21元,减少 52.78%,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项同比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000,000.00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投资活动所 致。 9、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155,900,000.00元,增长559,627.27%,主要 系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10、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5,613,070.89元,增长54.70%,主要系下属子 公司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项同比减少导致投资活动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385,199,999.72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所致。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00,000,000.00元,主要系上年同期 下属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与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合资设立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的 现金所致。 12、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83,000,000.00元,减少82.06%,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 8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取得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13、本报告期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980,000,000.00元,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子公司陕西必 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14、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799,549.89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资金往 来款项减少所致。 15、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80,000,000.00元,减少95.05%,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16、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2,000,396.61元,增长1,170.90%, 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陕西必康支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17、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983,775.42元,增长2,251.44%,主要系下 属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相关费用所致。 18、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94,983,721.64元,减少104.42%,主要系上 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及下属子公司陕西必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19、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23,216.47元,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持有外币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0、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58,295,479.50元,减少104.71%,主要系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2015 年 12 新沂必 股份限售承 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康、陕西 严格履行中 诺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2、本次交易 月 31 日 2018 年 12 北度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月 31 日 9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 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本公司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 议》中盈利预测补偿与承诺相关条 款的约定进行解禁。4、本公司于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 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锁定安排。 北京阳光 融汇医疗 健康产业 成长投资 管理中心 (有限合 伙)(以下 简称"阳光 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融汇")、华 内不转让本公司(企业)因本次交 夏人寿保 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2、本 2015 年 12 险股份有 股份限售承 公司(企业)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严格履行中 限公司 诺 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 月 31 日 2018 年 12 (以下简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月 31 日 称"华夏人 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 寿")、上海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萃竹、深 圳市创新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深创投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 长期有效,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 直至其不再 避免同业竞 2015 年 12 新沂必康 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对公司有重 严格履行中 争的承诺 月 31 日 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 大影响为 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 止。 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 10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 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 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作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 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 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 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 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企业)及 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 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 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 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阳光融 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 长期有效, 汇、华夏 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企 直至其不再 避免同业竞 2015 年 12 人寿、上 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本 对公司有重 严格履行中 争的承诺 月 31 日 海萃竹、 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 大影响为 陕西北度 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 止。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 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 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 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 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 东利益不受损害。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企业) 新沂必 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 康、陕西 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 长期有效, 北度、阳 关于减少和 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 直至其不再 2015 年 12 光融汇、 规范关联交 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对公司有重 严格履行中 月 31 日 华夏人 易的承诺 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 大影响为 寿、上海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 止。 萃竹 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 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 11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 (企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 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 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 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 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若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本公司(企业)将对前述行 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 市公司进行赔偿。 新沂必 康、陕西 长期有效, 北度、阳 保持上市公 承诺保障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 直至其不再 2015 年 12 光融汇、 司独立性的 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对公司有重 严格履行中 月 31 日 华夏人 承诺 业务独立。 大影响为 寿、上海 止。 萃竹 1、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认购的 李宗松、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 4 月 周新基、 发行的股份。2、本人于本次交易 股份锁定承 2016 年 04 11 日至 陈耀民、 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 严格履行中 诺 月 11 日 2019 年 4 月 何建东、 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 配股票股 11 日 薛俊 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安排。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 承诺 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 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长期有效, 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 康及其子 李宗松、 关于避免同 直至其不再 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2016 年 04 周新基、 业竞争的承 对公司有重 严格履行中 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 月 11 日 陈耀民 诺 大影响为 会 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止。 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 争关系的其他企 业; 2、在本人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期间,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 12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 竞争或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的,本 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 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避免 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 公司及上 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 受损害;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 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 即对本人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 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 间 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人保证严 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 因违反相 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 业将与上市 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 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 长期有效,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依法履行 李宗松、 关于减少和 直至其不再 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 2016 年 04 周新基、 规范关联交 对公司有重 严格履行中 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 本人 月 11 日 陈耀民 易的承诺 大影响为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 止。 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 司进行交 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 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人将对前述 行为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 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股权激励承诺 江苏必康 利润分配承 公司承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2015 年 04 2015 年 1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严格履行中 制药股份 诺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 月 16 日 1 日至 2017 13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有限公司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 年 12 月 31 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日 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盈利、现金 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现金分 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2015 年至 2017 年原则上每年均应实施现金 分红。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如未来十 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除外)发生,应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长、持股 5%以上股东周 新基先生郑重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未来一年内(即 2016 2016 年 1 月 不减持公司 年 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 2016 年 01 14 日至 周新基 已履行完毕 股份的承诺 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月 14 日 2017 年 1 月 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其违反承诺 13 日 减持股份的所得将全部上缴本公 司。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不适用。 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00% 至 0.00% 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3,941.8 至 48,488.29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8,488.29 元) 14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产销情况正常,经营业 绩稳定增长。 2、由于 2017 年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公司锂电池材料产品下游客户 订单减少,加之前期公司部分产品生产系统停产检修,导致营业收入同比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下降,对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3、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公开发行和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付债券利息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 加,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新基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