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3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2018年9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陕西省西安
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16日
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
董事8人,实际参会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雷平森先生、周新基
先生、邓青先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杜杰先生、柴艺娜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
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住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核心业务主要经营地为陕西省,为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业务,并根
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名称、住所作如下变更:
1、公司名称由“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公司住所由“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 12 号”变更为“陕西省延安市新
区创新创业小镇 E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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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
住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4)。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并将公司住所迁入陕西省延安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 6 号永利国际金
融中心 39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1 日(星期
四)下午 14:3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三)下
午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股权登记
日为:2018 年 9 月 28 日。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55)。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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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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