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005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关于
部分股权办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是否为 本次补
第一大 充质押
股东 补充质押 补充质押 质押到期
股东及 质权人 占其所 用途
名称 股数(股) 开始日期 日
一致行 持股份
动人 比例
办理解除 招商证券
新沂 2019 年 1 补充
是 4,080,000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0.7011%
必康 月9日 质押
之日 公司
合计 — 4,080,000 — — — 0.7011% —
二、本次补充质押的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部分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份581,93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8% 。其中已累 计质押股 份 578,609,999股,占 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 份总数
99.43%,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
四、本次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本次股票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对公司实际控
制人李宗松先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新沂必康资信情况
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
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