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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5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
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 6 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 39 楼会议室)。本次
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到会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
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为重点发展现有的医药工业,扩展医药商业体系,
充分利用武汉市地理优势及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拟变
更公司住所,由“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创新创业小镇 E 区”变更为“武汉市东西
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 2 号”。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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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
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 6 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 39 楼)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
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6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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