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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02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2年
审计服务,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鉴于
聘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43 人,注册会计师 976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3 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25,019.8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12,666.22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
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 7,751.50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17,640.49 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500.00 万元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5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磊,201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 家。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东升,200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0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亚利,200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9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 4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0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10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人民币5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100万元,前期差错更正鉴证审计费用150万元。本期审计工作只涉及财务报表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及内部控制审计费与上期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 2 年审计服
务,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


                                     3
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及未来审计工
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客观性、独立性,以
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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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客观性、
独立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理由恰当。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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