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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3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部负
责人刘美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刘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刘美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提名,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
案》,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结果,决定聘任孙娟妮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个
人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
求,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孙娟妮,女,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西安北方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陕西必康
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娟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孙娟妮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
娟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