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1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延
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延安
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
会向我们提交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该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并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客观性、独立性,以及未
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我们同意聘请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




                                     1
【本页无正文,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黄   辉



 杜   杰



 党长水




                                                    2022 年 1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