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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2-027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 6 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 39 楼会议室)。本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到会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
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
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化解公司逾期债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
技拟为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15 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计算,该担保
额度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的
比例为 17.53%,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7.7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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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
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网
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
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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