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必康:关于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5)2023-04-2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由深圳正
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正一审字【2023】第 01001 号)。由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就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 8,106,281,629.38 7,663,185,418.1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95,973,681.26 39,444,560.8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18% 0.5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
95,973,681.26 39,444,560.86
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
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
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95,973,681.26 39,444,560.8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
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
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010,307,948.127,623,740,857.3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