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之核查意见2011-09-2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之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汉森制药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
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汉森制药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
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
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
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事项
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汉森制药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
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的要求填写,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曾林彬
王 伟
2011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