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销售回笼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的核查意见2012-04-1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销售回笼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就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销售回
笼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的事项,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关于使用销售回笼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的基本情况


    鉴于根据该公司销售管理方案,大部分优质客户在销售时可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进行货款结算,目前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已达 6,000 万元左右,为加快消
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补充流动资金,财务部建议利
用销售回笼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设备采购款项,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确保支付工程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公司配套拟定了
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部、物料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需要,与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确认可以
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支
付合同;


    2、项目部或物料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财务部门,并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
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申请书》,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
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门安排支付;


    3、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每月月末报保

                                    1
荐代表人审核(若当月累计金额每达 1,000 万元而未到月末时,应即时报保荐
代表人审核),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
书面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
目所使用的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物料部、项目部和财务部作为职能部门,在申请、审核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
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该公司拟以销售回笼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系以真实交易
为背景,不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


    2、针对以销售回笼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款项,已经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该公司相
应制定了具体的业务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
目。


    3、以销售回笼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能够消化目前大量的应
收票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弥补流动资金不足。


    综上所述,该公司拟以销售回笼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保
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2
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的情形,本保荐机构无异议,并指派该公司首发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曾林彬、
王伟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曾林彬


                                                       王   伟


                                             2012 年 4 月 1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