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1-22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2-03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3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刘中明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7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2.0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
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67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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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金山 刘中明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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