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04-23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3-01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共计 3.41 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实
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509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汉森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 万股,其中,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380 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 1,52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
为 3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80,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1,716,5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48,483,5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170 号验资报告
审验。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件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7,292,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
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中国银行益阳分行、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兴业银行长沙
解放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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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以部分超募资金对募
投项目“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追加投入 13,082.3 万元,合计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28,625.6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729.24 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50,559.23
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3,000.00 其中:超募资金总额 34,103.64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预计可使用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日期
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
28,625.60 11,198.23 14,301.76 49.96% 2013 年 6 月
术改造工程项目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后,公司超募资金为 34,103.64 万元。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同时,
将统筹考虑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建
设。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
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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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1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一次或
分次滚动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
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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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督查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
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1 亿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用不超过 3.4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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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对汉森制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影响。同时公司也已制
定相应措施,进一步控制了投资风险。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汉森制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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