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17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3-01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3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刘中明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8,978,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3.6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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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班子 2013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8,978,8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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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詹萍女士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
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金山 刘中明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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