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13-12-13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3-04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借款事项概述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孜堂制药”) 新版 GMP 净化工程及新版 GMP 认证项
目投资需筹措资金 4,000 万元。为支持永孜堂制药的发展需要,公司拟用自有资
金向永孜堂制药提供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借款。
201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永孜堂制药提供
人民币 4,000 万元借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永孜堂制药的借款协议签
订及款项支付等事宜。
公司持有永孜堂制药 80%股权,剩余 20%股权持有人为朱明浩。朱明浩与
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根据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永孜堂制药基本情况
住 所:昭通市昭阳区工业园区(火车站连接线)
法定代表人:朱明浩
注册资本:肆仟零玖拾陆万元正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龙血竭)(含中药前处理及
提取)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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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金额:4000 万元;
2.借款期限:201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
(二)借款用途:建设投资补充工程款
(三)资金占用费、还款结算方式及罚息
1.资金占用费率:以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费率计算。
2.偿还本金: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
3.资金占用费结算方式:借款到期时,资金占用费随本清偿。
4.逾期还款滞纳金计算方式:逾期借款按未还款额的日千分之五计算。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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