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14-04-17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4-01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
通知”)。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原通知中涉及网络
投票的投票程序内容部分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内容: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委托价格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4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议案 6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授权经理班子 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9.1 选举刘令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1
9.2 选举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9.3 选举何三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9.4 选举刘厚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9.5 选举倪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9.6 选举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6
9.7 选举曾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7
9.8 选举王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8
9.9 选举李永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9
议案 1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符人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0.01
10.2 选举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0.02
议案 11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00
议案 12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2.00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累
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
对,3 股代表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9 及议案 10 均为累计投票制,选举票数的计算方
法如下:
A.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5
B.拥有选举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4
C.拥有选举监事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2
表决人可将选举票数投给一个或几个人,如果累计投出的票数(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监事分别计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则表决无效,视为弃权,
低于或等于后者则均为有效。
如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 10000 股公司股份,则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表:
所持股数 非独立董事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选举票数 监事选举票数
10000 股 50000 票 40000 票 20000 票
2
更正为: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
案(累积投票的议案除外),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除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外所有议
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委托价格
总议案 全部下述 10 项议案(需累积投票的议案除外) 100.00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4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议案 6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授权经理班子 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5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5×
持股数=可用票数。
9.1 选举刘令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1
9.2 选举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9.3 选举何三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9.4 选举刘厚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9.5 选举倪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3
选举独立董事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4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4×
持股数=可用票数。
9.6 选举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1
9.7 选举曾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9.8 选举王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9.9 选举李永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4
议案 1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2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2×
持股数=可用票数。
10.1 选举符人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1.01
10.2 选举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1.02
议案 11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00
议案 12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3.00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累
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
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更新后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 2014 年 4
月 1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并向投资者致歉!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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