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森制药 股票代码:0024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康土路 25 号 350 室(康桥) 通讯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 2 号 邮政编码:200010 联系电话:021-6332331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4 年 7 月 4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附表 …………………………………………………………………………………9 3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汉森制药、上市公司 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至 2014 年 7 月 4 日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 星医药产业”)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 25 号 350 室(康桥) 3、法定代表人:李显林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330.80 万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000247780 6、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73405149-9 7、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734051499 8、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医药行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0、经营期限:2001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 11、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 100%的 股权。 12、电话:021-63325580 13、传真:021-63325581 14、董事、监事、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李显林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陈启宇 董事 中国 上海 姚方 董事 中国 上海 李春 董事 中国 上海 周飚 董事 中国 上海 汪诚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上海 李东久 董事 中国 上海 关晓晖 监事 中国 上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5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公司 IPO 上市 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 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明确计划是否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 公司拥有的权益。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汉森制药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汉森制药 29,170,996 股股 份,占汉森制药总股本的 9.8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 2014 年 7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79,759 股,占汉森制药总股 本的 5.0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 (%) 2013 年 8 月 12 日 集中竞价 30.45 1,249,245 0.84 至 2014 年 3 月 8 日 复星医药 集中竞价及 2014 年 5 月 23 日 14.95 12,330,514 4.17 产业 大宗交易 至 2014 年 7 月 4 日 合 计 / 16.38 13,579,759 5.01 *已扣除交易手续费 6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000,000 14.86 29,170,996 9.86 复星医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00,000 14.86 29,170,996 9.86 产业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汉森制药 总股本(注) 148,000,000 100 296,000,000 100 注:2013 年 8 月 12 日前,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公司股份 22,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 148,000,000 股的 14.86%;2013 年 8 月 12 日至 2014 年 3 月 8 日,复星医药产业减 持公司股份 1,249,245 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 148,000,000 股的 0.84%,减持后持有公 司股份 20,750,75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48,000,000 股的 14.02%。 201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48,000,000 股变为 296,000,000 股,复星医药产业所持 股份由 20,750,755 股变为 41,501,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6,000,000 股的 14.02%。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 2014 年 7 月 4 日,复星医药产业减持公司股份 12,330,514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96,000,000 股的 4.17%,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29,170,996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 296,000,000 股的 9.86%。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 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入公司股份,卖出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 出售股票情况 股东名称 月份 出售数量(股) 均价(元)* 2014 年 1 月 190,950 35.05 复星医药产业 2014 年 2 月 57,890 34.06 7 2014 年 3 月 387,210 36.70 2014 年 5 月 154,812 15.47 2013 年 6 月 9,623,104 14.79 2013 年 7 月 2,552,598 15.53 *已扣除交易手续费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汉森制药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刘厚尧 杨丽霞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 联系电话:0737-6351486 联系传真:0737-6351067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益阳市 股票简称 汉森制药 股票代码 002412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康士路25号350室(康 公司 注册地 桥) 拥 有权益 的股 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为 上市公 司第 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披露 前 拥有权 益的 股份数 截至2013年8月11日收市,持有汉森制药22,000,000股,占截至2013年8 及 占上市 公司 已发行 月11日汉森制药总股本148,000,000股的14.86% 股份比例 累计出售汉森制药13,579,759股,其中:2013年8月12日至2014年3月8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累计出售汉森制药1,249,245股,占截至2014年3月8日汉森制药总股本 披 露义务 人拥 有权益 148,000,000股的0.84%;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7月4日,累计出售汉森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制药12,330,514股,占截至2014年7月4日汉森制药总股本296,000,000股 的4.17%。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场 买卖该 上市 公司股 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