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08-20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4-02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4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9 人,其中
8 位董事亲自出席,1 位董事委托出席(董事倪小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此
次会议,授权委托陶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中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和《湖南汉森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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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为完善和提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公司旧车间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2010 年版)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28 万元对旧车间进
行 GMP 改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整体实力和市场
竞争优势,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2,537,226.72 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建设中
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中医药健康产业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于 2014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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