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GMP改造事项的核查意见2014-08-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事项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汉森制
药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前期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509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汉森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380 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 1,52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35.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680,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1,716,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48,483,5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170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件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7,292,400.00 元。根据《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总投
资额为 15,543.30 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
后,公司超募资金为 50,185.94 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00.00 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2、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以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
目“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追加投入 130,823,000.00 元,追加
投资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286,256,000.00 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口服液及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累计投入 285,433,736.75
元,于 2014 年 3 月通过新版 GMP 认证并获得《药品 GMP 证书》,进入正式生
产阶段,目前正在进行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3、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以超募
资金 282,000,000.00 元收购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 80%的股权。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 112,639,526.72 元,其
中超募资金为 111,817,226.72 元。
二、本次投资概述
为完善和提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2010 年版)的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原厂旧车间进行新版
GMP 改造。
三、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的主要内容
1、改造范围:公司原厂区除大小容量注射剂外的其他八个剂型(口服液、 片
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煎膏剂、酊剂、丸剂)生产区域。
2、改造内容:平面布局调整、净化通风口调整、设备更新、车间内墙地面
及彩钢板更新等。
此次旧车间 GMP 改造项目计划投资额为 4,928 万元,预计技术改造周期约
5 个月。
四、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必要性
伴随医药行业的迅速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药监
局”)也提高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标准。2011 年月 2 月 12 日国家药监局正式
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以下简称“新版 GMP”),新
版 GMP 中提出厂房设施要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进行设
计和布局,并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维修、使用、清洁、状态标识、校准
等几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无论是新建还是改造,都必须考虑厂房
布局的合理性和设备设施的匹配性。同时,根据《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2011 年 3 月 1 日后新建的药品生
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 GMP 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
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
版 GMP 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则均应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未达
要求的企业或车间,在期限到来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公司原厂旧车间除大小容量注射剂已进行新版 GMP 改造并获得新版《药品
GMP 证书》外,其余各车间均需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行新版 GMP 认证。
综上所述,本次投资是国家新版 GMP 的硬性要求,是非常有必要的。
2、存在的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医药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行业政策的不确定性,将给公司旧车间 GMP 改
造的实施及预期效果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份额出现集中趋势,产品竞争逐渐体现在
产品品牌、产品质量、销售渠道和产品差异化等方面,公司面临行业竞争更加激
烈的市场风险。
(3)经营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内控体系,管理人员也具有相对丰富的
管理经验,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的不断发展,需要公司加大对管理
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五、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旧车间通过新版 GMP 改造,将能够进一步提升生产线的技术工艺水
平,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药品质量,推进“节能减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上述旧车间实施新版 GMP 改造工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车间将正常作业。本
次公司旧车间 GMP 改造周期虽然较短,但对公司生产经营会有一定影响,公司
将合理安排车间改造施工,调整生产计划,尽量保证产品的市场需求。
六、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此项议案,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细内容见 2014 年 8 月 20 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旧车间进行改造符合国
家新版 GMP 的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项计划是合理、必要的。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28万元对旧车间进行GMP的改造,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旧
车间进行 GMP 改造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旧车间 GMP 改造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生产线的技术工艺水平,提高药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加强公司产品的市
场竞争力。该项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事项的的核
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事项预计使用超募
资金 4,928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履行
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新版 GMP 改造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改变原项目的投资方向,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
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旧车间进行新版 GMP 改造能够进一步提升生产
线的技术工艺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药品质量,推进“节能减排”,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4、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汉森制药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
的计划。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曾林彬 王 伟
201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