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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萍)2015-04-1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4年5月本人受聘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4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201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利益。现将本人2014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2014 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亲自出席了 4 次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
告期内,本人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
同意票。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公司股东
大会 1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的前提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
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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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如下:
    1.2014 年 5 月 12 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8 月 18 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旧车间进行 GMP 改造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及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4 年 12 月 4 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
研,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根据
自己的经验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监督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
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4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
办的第六十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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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以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李永萍
    电子邮箱:243385160@qq.com


    以上是本人 2014 年度的履职情况。2015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
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李永萍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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