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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2015-12-3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的经营范围条款作相应修订,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表决结果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意将
该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纳新       曾建国   王红霞    李永萍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