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3-16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春
林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 公司本次变更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 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公告、附件及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的
独立意见已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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