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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合作项目的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4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
                          合作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项目概述
    2015 年 9 月 2 日,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签署《宁乡县妇幼
保健院与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宁乡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
司”的合作合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
次合作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详情可参见公司
2015 年 9 月 8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子公司宁乡妇女儿童医院有
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成立,在宁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详情可参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发布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
    二、公司终止合作项目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参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改
扩建项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指导原则(2016-2020)》(国卫医发[2016]38 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最终未能
获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近日,公司收到宁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
终止贵公司与我县妇幼保健院成立“宁乡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的
函》。有鉴于此,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并与相关方深入沟通,同意终止该项目。
    三、 公司终止合作项目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合作项
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7
月2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国卫医发[2016]38
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最终未能获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2016年8月19
日,公司收到宁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终止贵公司与我县妇幼保健院成立
“宁乡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的函》。有鉴于此,公司决定终止全资
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与宁乡县妇幼保健院合作项目是必要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议案的审议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与宁乡县
妇幼保健院合作项目。相关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上述投资事项处于前期阶段,终止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