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PPP项目合作的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4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
(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项目概述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
搬迁运营 PPP 项目招标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健康产业”)自筹资金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
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的竞标。详情可参见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
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招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2)。
2015 年 10 月 16 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益阳市妇幼保健院
(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益阳市妇幼保
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处理,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汉森健康产业。详情可参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标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二、公司终止合作项目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参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整
体搬迁运营 PPP 项目的招标,被确定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根据国家卫生计
生委 2016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国
卫医发[2016]38 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最终未能获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核
准。有鉴于此,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并与相关方深入沟通,同意终止该项目。
三、 公司终止合作项目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
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PPP项目合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7
月2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国卫医发[2016]38
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最终未能获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有鉴于此,公
司决定终止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
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PPP项目的合作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与益阳市
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运营PPP项目的合作。相关议案的内容
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上述投资事项处于前期阶段,终止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