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权益变动的公告2017-02-08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7-00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2 月 7 日,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通
知,2017 年 2 月 6 日,新疆汉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
份 14,777,700 股,占截至 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296,000,000 股的 4.99%。
本次减持后,新疆汉森持有公司股份 124,709,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3%,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 (%)
大宗交易 2017 年 2 月 6 日 17.03 10,000,000 3.38
新疆汉森 大宗交易 2017 年 2 月 6 日 17.03 4,777,700 1.61
合 计 14,777,700 4.99
2、除本次披露的减持之外,自新疆汉森 2017 年 1 月 23 日披露权益变
动报告书后,新疆汉森未发生减持股份的行为。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9,487,223 47.12 124,709,523 42.13
新疆汉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487,223 47.12 124,709,523 4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 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新疆汉森承诺自公司 IPO 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新疆汉森承诺在 2015 年 7 月 11 日—2016 年 1 月 11 日期间,以相关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1%,在
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新疆汉森计划在 2016 年 12 月 1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六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9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
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本次减持符合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
3、新疆汉森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新疆汉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新疆汉森持有公
司股份 12,470.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三、备查文件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8 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