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4-2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
的运作效率,有助于《公司章程》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们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并在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截止2016年12月31
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1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其
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客观、全面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利
润总额99,476,816.05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939,164.84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75,152,087.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464,398,841.44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2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
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及零
配件采购等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令安先生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刘纳新   曾建国       王红霞   李永萍



                                                           2017年4月26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