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17-08-24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
务总监何三星先生的书面辞呈。何三星先生因工作安排及职务变动,向公司董事
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并负责公司全
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何三星先生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
响。公司董事会对何三星先生在任职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罗永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附后),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 1 -
附:财务总监简历
罗永青先生,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主任,西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兆天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永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罗永青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条件。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