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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
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查验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
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      曾建国     王红霞     李永萍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