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与
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后,对公司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
丰药房”)业务往来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及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应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益丰药房的关联交易为正常
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
易定价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我们同意将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独立董事王红霞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曾建国 李永萍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