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0 年度,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
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
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
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
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 审议
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方式 审议议案
届次 结果
四届 2020 年 2 月 28 全票
通讯会议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次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四届 2020 年 4 月 24 日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票
现场会议
十四次 公司二楼会议室 6.《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通过
报告》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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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
度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
五届 2020 年 5 月 25 全票
通讯会议 议案》
一次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届 2020 年 7 月 28 日 《关于公司签订<顾问协议>暨构成关联 全票
通讯会议
二次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交易事项的议案》 通过
五届 2020 年 8 月 10 日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 全票
通讯会议
三次 公司二楼会议室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届 2020 年 8 月 19 日 全票
通讯会议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四次 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届 2020 年 9 月 27 日 全票
通讯会议 《关于购买房产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次 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五届 2020 年 10 月 23 全票
通讯会议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次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五届 2020 年 12 月 25 《关于公司投资湖南汉森健康产业园项 全票
通讯会议
七次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目暨签署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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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的各项
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
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三)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执行了财务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结论,所涉及事项客观、公允、完整。
(四)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
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 20
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的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
允性和合理性,监督董事会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或损害
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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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
项依法披露,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发生。
(七)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符合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
及其个人信息,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现象,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十)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
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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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安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
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
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股东的权益。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加
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证监局、证券业协会等组织的相关
培训,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
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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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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