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1 年度,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
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监事会
在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 审议
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方式 审议议案
届次 结果
五届 2021 年 3 月 22 全票
通讯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次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五届 2021 年 4 月 27 日 6.《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票
现场会议
九次 公司二楼会议室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通过
预计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0.《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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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五届 2021 年 8 月 26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票
通讯会议
十次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3.《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通过
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五届 2021 年 9 月 9 日公 《关于就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 全票
通讯会议
十一次 司二楼会议室 正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通过
五届 2021 年 10 月 26 全票
通讯会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二次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五届 2021 年 12 月 9 日 全票
通讯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次 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审
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
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
忠诚勤勉,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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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
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
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双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和
义务,并按照规定对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
司所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
项依法披露,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发生。
(七)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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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依法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九)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较好地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十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
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正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安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
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
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股东的权益。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加
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证监局、证券业协会等组织的相关
培训,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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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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